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组织报考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职位的相关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招考名额的规定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1、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位,按1.5:1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
2.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2、海口海事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
3.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以外其他法院的招考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5年4月23日。
(二)集合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二楼大厅(从省高院西门<龙昆南路大门>进入后上台阶即达)。
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6:50前到达集合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三、参加体检须携带的证件及物品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签字笔1支、手机、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信封1个(用于装袋密封手机、准考证、身份证、笔等)。未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的,不予参加体检。
因体检场地条件有限,对储存物品不提供看管服务,除上述必须物品外,请各位考生不要携带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包、现金、手表、手环、戒指、手镯、项链等。
四、有关要求
(一)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查实,记录涉案人员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取消录用资格,给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处理,并报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考生须如实填报病史并根据体检医院要求提供病史资料,因隐瞒病史或不按要求提供病史资料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前往;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所在分组。如有违反,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四)自愿放弃的,请务必及时提供自愿放弃声明。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及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咨询电话:0898-66962068
附件:
1.海南省法院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

2.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

3.体检须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