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省司法厅招录监狱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面试之前我厅将完成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遵照执行。
一、集合时间:2010年 6月26 日星期六早上6:00前。
二、集合地点:海南省司法厅办公大楼大门口(海口市凤翔东路338号)。
三、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检,具体名单见附表。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体检开始前考生应将手机等通信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体检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侯检,并自备体检费300元。